法律条文

在那里买经典

关于我们的有限豁免似乎缺乏明确性。 因此,我们提供《法律函》以供参考。 感谢Rene Winters和Jonathan Weegink

链接:http://www.rijksbegroting.nl/2014/voorbermering/begroting,kst186878.html

见II。 解释性备忘录,第XIX条的解释,G部分(第XA章和84a和84b的机动车税法1994)。 特殊情况部分特别相关。 全文下方:

特殊情况
本条第六和第七段84a涉及在日历年期间可能发生的具体情况。 第六段是指来自国外的机动车,并通过向RDW登记而获得荷兰注册。 与上述条款的第一段相反,该机动车辆的第一期从首次登记在荷兰签发的登记证书之日开始计算。 在荷兰注册的机动车辆的持有人从税务机关收到标准的MRB发票。 如果纳税人在付款期限届满之前声明他想要使用过渡性安排,税务机关将发出一封信函,邀请他们提出上述要求,然后根据该要求适用过渡性安排。税收应根据过渡法进行。 在第一次登记发生的时期之后的时期遵循过渡安排的正常制度,因此从1月的1开始。

当在日历年期间出售机动车辆时,发生该机动车辆的登记证书的登记变更。 第七段规定,如果过渡安排适用于日历年,如果过渡安排在该日历年继续进行,则新持有人无需提交补充声明; 在这种情况下,他确实接管了过渡安排所带来的义务。

如果过渡安排未在日历年适用且机动车辆的新持有人确实选择适用过渡安排,则适用过渡安排的期限将根据第7段开始,自下一日历年起生效。 如果新持有人选择适用MRB的正常费率并因此放弃过渡性安排,他可以通过提交补充声明来宣传。

根据第84a条第8款第b节,适用MRB正常费率的期限按照正常制度开始,即从注册日期变更之日起开始。 如果在同一日历年中,道路交通法72第1994条所述的暂停适用于机动车辆,则不会根据过渡安排减税。 该条款构成对MRB 18法案第1994条第1款的偏离,根据该条款,如果所有权发生变更或终止,则可以退税。

税收计划 - 包括笔记 - 算作法律。 因此,税务机关/电话应该知道这一点。

 

 

免费注册,我们每天都会向您发送有关经典汽车和摩托车的最新新闻通讯

如有必要,选择其他新闻通讯

我们不会向您发送垃圾邮件!请阅读我们的隐私政策以获取更多信息。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将不会被发表。 必填字段标有 *

上传的最大文件大小:8 MB。 您可以上传: afbeelding. 评论文本中插入的 YouTube、Facebook、Twitter 和其他服务的链接将自动嵌入。 将文件拖放到此处